长江大学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通知〔2018〕第8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根据实验室建设计划安排和学校预算工作的要求,确保教学仪器设备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本科实验教学工作正常运行。请各学院结合实验室规划认真做好2019、2020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效益优先。优先考虑学生受益面大的公共课、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的实验条件建设,夯实基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
2.重点突出。加强新建专业、重点专业的实验条件建设,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同时兼顾其它专业设备的更新与补充。
3.综合配套。要综合考虑近几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匹配及仪器设备的配套。
4.各学院按申报项目优先级排序,每年上报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本科实验教学的实际需要,按照申报原则认真撰写项目申报书。具体要求如下:
1.加强论证。各单位应对申请立项建设的实验室项目和购置的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系统性、利用率等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教学委员会委员、实验室主任和相关任课教师进行详细论证。并落实是否有已配套的实验用房和设施;
2.按需申报。申报要加强计划性,要以满足教学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按需申报。同时编制购置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其配套性、台套数及安装条件;
3.加强调研。设备购置计划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调研咨询,写出详细的技术参数,设备预算单价应尽量与市场实际价格相符,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4.按时申报。本次未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将不会列入学校2019、2020年实验室建设计划。请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并按时申报。
三、申报内容
本学院2019、2020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四、申报流程
1.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学院本科教学实际需要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设项目,填写《长江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
2.请各学院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长江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行政楼南227室),并将电子文档发到指定邮箱:10308484@qq.com。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联系人: 蒿若超 陆波
联系电话: 8060597
附件:《长江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