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校第二批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14 17:15:26 浏览次数:


  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20173号)、《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的相关规定,经各部门申请,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实,2018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批复同意,学校拟对一批超过使用年限、无维修价值、且不能继续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作报废处置,现予公示。拟报废设备共计314台(套),账面原值为2961520.93元;拟报废家具共计10039件,账面原值为1718242.00元。其具体明细详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18716日—7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716-8060552

 

附表一:2018年长江大学第二批拟报废设备明细表

附表二: 2018年长江大学第二批拟报废家具明细表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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