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校第四批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07 10:09:44 浏览次数:


    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20173号)和《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的相关规定,经各部门申请,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学校拟对一批超过使用年限、严重损坏无维修价值、现已无法继续使用的仪器设备作报废处置,现予公示。  

      拟报废仪器设备共计5581台(套),账面原值为31256641.54元,其具体明细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18117日—11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716-8060552

 

      附表   2018年长江大学第四批拟报废资产明细表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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