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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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可行性论证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0年01月06日 09:11     点击:

各学院(中心):

为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单价20万元及以上)的申购论证和开放共享工作,从源头避免重复购置和低效益仪器设备的购置,根据《长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73号),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实行 “学院(中心)集中申报、学校集中论证”的管理模式。现将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集中申购论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集中申购论证必须以学院(中心)为单位申报,不接受学院(中心)下属机构或个人申报。

2.各学院(中心)务必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学院论证工作。凡后期发现可行性论证报告中有不实之处,学校将终止该项目的采购程序。

3.学院(中心)教学科研机构、共享平台、课题组、个人(含拟引进人才)计划在2020年上半年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无论经费来源何处(横向科研经费除外),都必须经学院(中心)论证审核通过后提交申购论证可行性报告,经学校论证通过后方可进入采购程序。

4.由于学校2020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已于2019年上报湖北省财政厅,目前已获批复(详见附件1),故各学院(中心)申请在2020年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是附件1中已获批的项目;凡不在附件1中的项目,只能列入2021年的配置计划。

5.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中心)提交的论证可行性报告进行集中评审,对如下情况将从严把关:

(1)学校已有类似设备且年使用机时较低的;

(2)不具备使用条件的;

(3)不纳入共享平台统一管理的。

6.集中评审汇报提纲如下:

(1)基本情况:设备名称、数量、经费来源及预算、主要功能、技术参数等;

(2)条件准备情况:安装场地、水电、管理人员、维护经费及配套设备落实情况;

(3)使用效益分析:校内同类设备情况,设备购置的意义和必要性;

(4)询价过程:同价位不同公司的相关型号产品数据对照表(3家以上)。

7.请各单位将《长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长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汇总表》(附件3)、《长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承诺书》(附件4)的纸质版(一式两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4月15日前提交至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东校区行政楼225室,联系人:刘老师、谭老师0716-8060584),电子版发至邮箱:gzc@yangtzeu.edu.cn

附件:

1.  湖北省财政厅批准的我校2020年度新增“单价20万元及以上大仪”资产配置预算明细

2.《长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3.《长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汇总表》

4.《长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承诺书》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月6日

附件【 湖北省财政厅批准的我校2020年度新增“单价20万元及以上大仪”资产配置预算明细2020.xlsx】已下载次 附件【 长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2020版.docx】已下载次 附件【 长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 长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承诺书.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