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0年10月19日 11:34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组织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为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两部分,具体安排如下:
1.学院自查(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2日)
各学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统筹制定安全检查方案,要做到“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核,形成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各学院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编写自查工作报告,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28日下午5:00前报送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2.现场检查(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0月29日)
现场检查以PPT汇报为主,各学院汇报内容包含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情况;实验室安全应急、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PPT由学院分管领导汇报,汇报完毕,集中到实验室现场查看。汇报工作相关信息如下表。
校区 | 时间 | 地点 | 参加单位 |
西校区 | 10月23日2:30 | 农科楼3002会议室 | 农学、园艺、动科、生科 |
东校区 | 10月26日2:30 | 东14号楼西303 | 化工、医学部、物电 |
武汉校区 | 10月29日2:30 | 石油科技大楼A305 | 地物、油工、资环、地科 |
3.工作总结(2020年10月30日-11月15日)
总结全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和经验,总结工作结合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开展,通报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
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7168060597,15549025931
邮箱:495102239@qq.com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2.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