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05日 13:17 点击: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从源头规避风险,根据荆州市公安局要求,学校教学、科研所用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由使用人申请、学院审核上报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集中购买,费用自理。凡因私自购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购买人所在单位及个人承担。
具体流程为:每学期初学校发布集中采购通知——开学第一周周五前各学院按要求提交危险化学品申购材料——学校汇总整理向湖北省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购买——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购买——供应商送货——各学院负责保管教师签字收货、并做好入库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学校整理所有相关材料,报公安局备案。临时购买流程相同。
所购药品须在附件3、附件4列出,超出范围无法购买。
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716-8060597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附件1 长江大学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购置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2 长江大学危险化学品(易制爆)购置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3 易制毒化学品目录.doc】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4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