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依据学校发展目标和规划,组织学校本科教学实验室、校外实习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3、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上报、增补工作;
5、负责学校机关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的采购与配置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货物类国有资产的验收、在建工程立项备案及转固工作;
7、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登记、调配、处置、年度清查及报表的编制、上报和报批工作;
8、负责学校公用房定额管理、出租出借管理及对外投资相关工作;
9、负责管理和指导与农科基地管理相关的业务,做好农科基地的规划建设与购买服务工作;
10、负责学校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成本分担工作;
11、负责生命科学分析测试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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