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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11:05     点击:

各学院:

为确保暑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运行,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请各单位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长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及整改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在7月6号前必须开展一次全覆盖性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规范、实验设备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气瓶是否固定、高温高压和特种设备是否设置警戒线且规范使用等,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并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报告上交实验室建设管理科备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可扫描发送电子版)。

二、对暑假期间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在确定无安全隐患后,关闭水、电、气、门、窗,并自制封条封门,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启封。

三、对暑假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学院需做好登记,安排好实验室值日表,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日台账、周台帐、月台账,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另需按要求填写《长江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于7月7日前上交实验室建设管理科备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可扫描发送电子版)。

四、学校暑假期间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联系电话:07168060597 联系人:王彩丽

特此通知。

附件1:长江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docx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3日

附件【 附件1:长江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