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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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教育部高教司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年09月23日 10:32     点击:

各相关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附件1)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附件2)文件精神,为加强实验室安全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文档;

2、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

3、危险化学品管理配备专职人员情况;

4、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安排

1.学院(中心)自查自纠阶段

各学院(中心),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3),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

2.现场检查阶段

由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并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文档等。

3.整改总结阶段

各相关学院(中心)在9月29日前,向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整改总结报告。

各相关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并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2: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