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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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干部岗位调整后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7月03日 10:00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干部调整工作安排,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长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53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干部调整后的资产交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校内单位因机构变动或撤销、合并等,必须及时进行清产核资,原使用单位编制资产移交清单,经学校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监督指导下办理资产转移手续,防止资产流失。完成时间:7月15日

2.干部调整岗位后,原使用的办公电脑及打印机带到新单位继续使用,并由原单位资产管理员办理资产调拨手续,打印资产调拨单,使用人、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交资产信息科。

3.干部调整后在原单位使用或管理的资产(除电脑及打印机之外所有其他资产)应及时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使用,由原单位资产员办理账目修改手续并打印账目修改单,新使用人在修改单上签字后交资产信息科。

4.上述资产清单、调拨和账目修改手续,原单位资产员通过国有资产网络管理系统及时办理。

5.新任干部办公设备和家具的配置按程序办理。

如有疑问,请登录资产员管理群150051209或拨打办公电话0716-8060806咨询。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2日

附件【 关于做好干部岗位调整后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