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1
  • 2
  • 3
  • 4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9年04月04日 15:56     点击:

各学院(中心):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对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购置、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废物处置等各个环节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现有危化品进行清理。请各学院对实验室现有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进行认真清理,建立台账,务必在4月10日前将现有危化品全部集中到各学院(中心)危化品存储库房集中管理。

三、按规定流程和要求采购危化品。从4月4日开始,各学院老师因教学科研需要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必须经学院审核并向学校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后,再通过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按网上流程购买。任何其他渠道购买均是非法采购。有关采购的具体事宜可以咨询各学院实验室主任,由实验室主任协助老师完成网上购买。

四、加强危化品的使用与管理。危化品的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的“五双管理”制度,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请各学院(中心)务必通知到每位老师,抓紧时间完成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危化品的使用与管理,凡未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及以后非法购买危险化学品的老师,一经检查发现将会受到公安机关追究处罚。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4日

附件【 易制毒化学品目录.doc】已下载次 附件【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doc】已下载次 附件【 个人购买危化品备案登记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