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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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1月17日 09:41     点击:

各学院(中心):

        为了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学院(中心)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认真对照学校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简报及下达的《长江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反馈单》,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已整改完成的请及时到实验室管理科销号(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15826555669),尚未落实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放假前整改到位。

2、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用电、用水、取暖等安全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整改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3、对寒假期间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各学院要逐一登记并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台账,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从事危险性实验(易燃、易爆、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特种设备等)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假期需关闭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贴上封条。

4、寒假期间,教师因教学、科研需要单独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本科生进行实验时必须有指导老师在场;研究生进行实验须经老师同意,并至少2人在场;夜间做实验须有教师值班;严禁学生单人进行实验操作。实验结東或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关闭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等,并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记录。

5、严格落实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带班和假期值班制度,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报,根据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