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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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年02月23日 16:03     点击:

 长江大学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通知2017〕第 2



关于开展2016-2017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新学期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确保实验室环境及教学仪器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满足新学期实验教学的需要,请各学院根据《长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活动,做好防火、防爆、防漏、防辐射、防腐以及水、电、气的安全使用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请各学院于31日前根据自查情况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备查,并将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纸质版盖章后交到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楼楼231室)。我处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学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060552     联系人:陈磊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