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13年03月01日 10:26 点击:
各教学院系:
根据省财政厅、学校财务处有关要求,现将本年度有关实验室建设项目事宜说明如下:
一、 实验室建设内容:
1、 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家具购置。
2、 实验室房屋设施维修。
3、 仪器设备维修:务必填写仪器设备资产编号。
二、 报告提交方式: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各项目分开撰写报告,但只提交一个OA流程即可,抬头注明“XX单位2013年度设备购置预算”)。
三、 项目报告提交时间:开学前三周(2013.2.18-2013.3.8)。
四、 项目执行流程:提交报告—现场调研—经费预算—组织施工—项目验收
五、 注意事项:请各院系务必在要求时间内提交报告,以便我们组织专家论证和制定计划。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