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1
  • 2
  • 3
  • 4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长江大学实验室工作简报

时间:2019年04月04日 11:01     点击:

长江大学实验室工作简报

2019年第2期 10期

长江大学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25日


2019年春季开学初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和学校春季开学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 31日至34,在各学院实验中心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合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组织人员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1、部分教师、学生“重科研、轻安防”,实验室安全意识淡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熟视无睹。

2、实验室天花板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武汉校区石油科技大楼大部分科研实验室都存在天花板变形或脱落,给实验人员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3、科研实验室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学生在实验室内吃零食、烧煮食物,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化工学院、生科学院、农学院三个学院有学生在实验室内吃食物甚至烧煮食物。

4、乱拉乱接电线。化工学院、生科学院实验室内均有以上现象。

5、废旧设备、家具等物资未及时报废。化工学院实验室内普遍堆放废旧物资,占据实验室空间,造成实验空间狭小。

6、实验室使用矿泉水瓶盛装试剂、样品,且规格不一,没有标签或者标签不清晰,随意摆放。

7、科研实验室内大部分实验人员未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和佩戴有效防护用具。

8、高温高压等危险设备没有张贴使用操作规程或明显警示标志。资环学院高压灭菌锅完全没有张贴操作规范。

9、科研大型仪器漏油未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地物学院存在这一现象。

10、试剂未配备试剂柜,摆放杂乱。检查中发现资环学院未对试剂进行有效分类,化学试剂未进入所配备的危化品储存间。

11、全校危险废物(液)没有统一规范器物盛装,造成不能分类回收。

二、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要求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素养

紧紧把握育人为本 、安全为先 、全员提高 、重在落实的安全文化建设,学校和各学院要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服务工作,推进安全文化在学校的拓展和传播,促进每位师生安全意识的养成。

2、各学院及时向武汉校区管理部门反应保修,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针对武汉校区实验室天花板和实验室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武汉校区管理部门应尽快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实验人员人身安全和实验室安全运行。

3、禁止在实验室内吃食物

学院应及时清理,加强巡查,杜绝实验室内存放食物、烧煮食物、饮食。并对相关实验室学生进行严肃批评,杜绝再次出现这种现象。

4、用水用电隐患整改

针对实验室内乱接乱拉电线现象,学院应及时清理,抓紧安排加装插座,严格禁止实验室内乱接乱拉电线现象。

5、及时做好废旧设备物资报废工作

各个实验室应及时报废废旧设备、家具等物资,避免造成废旧物资占据实验室空间。

7、规范利用饮料瓶做试剂瓶的管理

对于为节约成本需要利用饮料瓶做试剂瓶的单位,要求撕除原包装纸,贴上统一规范的试剂标签。

8、加强危险性实验室和危化品管理

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室应配备必要急救用品、防护用品。

各单位对危化品应严格控制采购、存放总量。对危化品的管理、存放应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做好出入库和使用的详细记录,实行台账管理。

9、筹建危险废物(液)暂存柜

针对我校危险废物(液)转运不及时、储藏场所不规范的情况下,我处联合基建处等部门正在为危险废物(液)暂存柜选址,以便达到我校危险废物(液)储存规范化。

10、建立有效惩罚措施,确保整改高效落实

为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的高效落实,学校对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学院进行通报,对发现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责任人停止实验,责令整改、取消评优评奖资格等措施。

通过这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检查小组当场向有关实验室及学院负责人进行了反馈,下达了《长江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反馈单》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全校相关学院实验室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清理,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放假前切实完成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实验室安全“无死角,零容忍”,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