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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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3月31日 10:57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规定,现将清明节假期实验室安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各实验室安全员放假前要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自查,消除事故隐患,不留死角盲区,做好文字记录。

2、假期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饮食,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离开实验室前,要仔细检查关好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要切断电源、关闭水源、气源。

3、假期间学生若在实验室内进行相关科研实验,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做好登记备案。

4、如需处置危险废物,请提前联系以下老师沟通相关事宜:武汉校区王老师(13476982157);西校区蔡老师(13797318740);东校区刘老师(15549025931)。

若遇到紧急、重大情况,请逐级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长江大学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