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负责学校年度新增固定资产配置计划上报、增补、调整工作;
3、负责学校机关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的采购与配置管理工作;
4、负责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备案;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登记、调配、处置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7、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月报、年报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8、负责学校公用房使用规划、配置、数据信息管理、处置等工作;
9、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相关工作;
10、负责代表学校向第三方购买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事项服务工作;
11、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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