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0:03 点击:
各学院:
为确保暑期学校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各类实验室安全运行,现对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健全责任体系
各学院要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和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建立网格化管理清单,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工作体系。
二、严格准入制度
各实验室要严格实验室出入登记制度,每天进出必须签到,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场所。对暑期留校开展实验工作的师生,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保持实验室内部整洁、卫生,确保仪器设备运行和用电用水用气安全,严禁在实验室内做饭。学校将安排专人对实验室进行巡查,发现有在实验室内做饭等行为一律关门整顿,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三、坚持常态化检查
各学院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暑期重点检查开放实验室,学院层面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各实验室责任人每天要开展例行检查;如有仪器设备需要24小时通电,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值班,保证安全。各级检查记录要留档备查。
四、开展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对暑期留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假期如遇紧急状况,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学校值班人员。
五、强化危险源管控
暑期教学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物质和化学试剂及化学药品,所有实验材料一律登记入库。暑期如需进行开放的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必须明确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要建立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等实验品的购买、入库、出库、使用、处置等环节监管体系,做到可追溯、全流程、全闭环。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要有明确的警示标识。要做好高温高压灭菌锅等压力容器及气体钢瓶、液氮罐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确保施工安全
暑期需要施工改造的实验室,应清空所有仪器设备和实验耗材,妥善放置施工材料,不堵塞应急疏散通道。在施工区域明显位置张贴施工现场安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施工期间,安排专人现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假期前要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化解安全隐患,确保暑假开放实验室安全。
(二)对于确定不开放的实验室,检查并关闭水、电、气、门窗后,自制封条封门,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启封。
(三)暑假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填报《长江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学院暑期使用实验室安全告知与承诺书》(附件2),各学院汇总后,于7月9日前将《长江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45917736@qq.com。
(四)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在暑假期间对全校实验室进行不定期检查。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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