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5:18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有效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仪器设备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学校决定对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全校在帐大型仪器设备(单台价值2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二、检查内容
1、管理情况
按照《长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管理人员、放置场地、登记入网、开放共享等情况。
2、使用情况
主要检查仪器设备运行状态、使用机时数、操作规程等。
三、检查要求
1、2023年4月10日前各学院开展自查。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填写检查表(附件1),并于2023年4月12日前完成。
2、2023年4月15日—2023年5月15日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人员以学院为单位逐台设备进行检查。
3、联系人:蒿若超。
4、检查表(附件1)填报网址:https://docs.qq.com/sheet/DU0NaSlNyeFZITmRw?tab=BB08J2&u=f5585e875fa64fbc932a429ef38ad2c8。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