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3年06月08日 14:32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提升我校实验教学质量,加快构建高质量实验室管理体系和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会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按照2023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自行设计和确定选题,重点研究实验室工作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实证研究(详见附件3)。
2.项目申请人应为学校在职从事实验室管理、实验技术、实验教学的工作人员。
3.每个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如项目申请人有研究会批准在研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4.申报的研究项目,在省研究会评审过程中及立项之后,均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及立项资格。
二、评审立项
1.湖北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立项之日起1年。
2.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规定,省研究会将择优推荐部分项目参与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省教育厅立项的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遴选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依据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申报条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4-5项项目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
四、相关说明
1.申请人填写项目申请书,须承诺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须为申请人填写推荐意见。
2.本项目计划由学院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3.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填好的《湖北省高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1)、《2023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纸质版一份,送国资处实验室科(东校区行政楼南227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彩丽
电子邮件:407346652@qq.com
联系电话:0716-8060597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6月8日
附件【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3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指南.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