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5:14 点击:
各学院(中心):
时值中秋国庆长假,恰逢长江大学合并组建20周年,为确保校园安全和谐,保障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并为合并组建20周年暨高水平大学建设主体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实验室卫生大扫除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方位、无死角做好实验室卫生大扫除工作。
二、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无人时门窗关好、水电切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重点做好危险物品管控。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精神麻醉品、高压气瓶等物品的安全管理,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存放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易燃易爆化学品场所按要求设置防雷保护、防静电设施、防爆电气设备。
请各学院参照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于2023年9月26日前形成附件2《长江大学校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清单》,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实验室建设管理科备案(可扫描发送电子版),学校将对自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王彩丽,联系电话:0716-8060597
邮箱:407346652@qq.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x
附件2长江大学校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清单(样表) (1).xlsx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长江大学校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清单(样表) (1).xlsx】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