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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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14:42     点击:

各学院(中心):

元旦、寒假将至,为确保校园安全和谐,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校安委办及学校安委会要求,现就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对前期每月自查以及集中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全面整改销号,确实存在困难暂时无法完成的,要说明相关情况,并加紧推进整改工作。

二、做好各类危险物品管控工作

严格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精神麻醉品、高压气瓶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危化品的相关管控要求。

三、做好假期安全责任落实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和学校签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要逐一落实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确保无遗漏;对假期各实验室的开放情况进行摸底,并按要求填写《长江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于1月18日前交国资处备案(学院签字盖章后,可扫描发送电子版),确保开放实验室有人负责、有人管理、有人值守;加强实验室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在假期不发生水龙头爆裂、超负荷违规用电情况;要对假期留守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题教育;对安全要求较高的实验室要加强假期门禁管理,严格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实验室;做好实验室日常卫生值日工作,确保台面整洁、仪器药品摆放有序规整,坚决杜绝出现脏乱差情况。

各学院(中心)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抓实抓牢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国资处将于2024年1月15日前组织人员对各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寒假期间将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王彩丽,联系电话:0716-8060597

附件1:《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表》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附件1:长江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