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05 点击:
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2017】3号)、《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的相关规定,经部门申请,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实,学校拟对西校区的一批损坏严重且无维修价值、无法继续使用的废旧家具共计670套做报废处置(其具体明细详见附件1)现予公示。
公示期一周,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蒿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552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附件1 拟报废资产明细.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