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4年02月21日 10:52 点击:
各学院(部、中心):
为保障学校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督查要求,学校将于开学初组织开展实验室与危化品安全检查。请各单位对照《长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以及实验教学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面检查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检查实验室用水用电设施安全,全方位,无死角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开学后安全运行。
二、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三,存放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应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易燃易爆化学品场所应按要求设置防雷保护、防静电设施、防爆电气设备。
四,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未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技能培训的,一律不准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五,加强教科研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凡涉及重要危险源的教学、科研项目,应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于2024年2月27日前形成《学校实验室和危化品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及《长江大学校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清单》(见附件),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407346652@qq.com,学校将对自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王彩丽,联系电话:0716-8060597
附件:
1.《学校实验室和危化品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2.《长江大学校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2月21日
附件【 学校实验室和危化品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 长江大学校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清单(样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