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4:23 点击:
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2017】3号)《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相关规定,经资产使用单位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实,学校研究决定,拟对武汉校区一批达到使用年限、损坏严重无维修价值、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废旧资产作报废处置,现予公示。拟报废资产共计1241件,账目原值为8384711.75元,其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刘刚 刘怡
联系电话:0716-8060584/8060552
长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第二批处置公示-武汉校区.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