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27日 17:52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气象预警信息,近期将迎来新一轮极端天气。为有效防范灾害天气引发设备损毁、物资受损等风险,切实规避国有资产损失,依据《长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4〕126 号)规定,请各单位迅速部署落实以下工作:
一、及时传达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对本人保管、领用、日常使用的全部国有资产开展全覆盖安全巡检;
二、结合极端天气特点,提前做好资产加固、遮挡防水、断电防潮、转移避险等防护处置;
三、压实资产管理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筑牢资产安全防线,确保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6 年 0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