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信息公开
时间:2019年04月16日 16:37 点击:
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2017】3号)、《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的相关规定,经各部门申请,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实,2019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批复同意,学校拟对一批超过使用年限、损坏严重无维修价值、无法继续使用的废旧仪器设备及机动车作报废处置,现予公示。
拟报废设备共计1274台(套),账面原值为6980478.29元,其具体明细详见附表一;拟报废机动车共计3辆,账面原值为544191.10元,其具体明细详见附表二。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19年4月16日—4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716-8060552
附表一:2019年长江大学第一批拟报废设备明细表
附表二:2019年长江大学拟报废机动车明细表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16日
附件【 2019年长江大学第一批拟报废设备明细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 2019年长江大学拟报废机动车明细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