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信息公开
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0:09 点击:
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2017】3号)和《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的相关规定,经各部门申请,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学校拟对一批超过使用年限、严重损坏无维修价值、现已无法继续使用的仪器设备作报废处置,现予公示。
拟报废仪器设备共计5581台(套),账面原值为31256641.54元,其具体明细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18年11月7日—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716-8060552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