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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年01月04日 17:22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的配置管理,确保行政办公需要,现对2018年各单位申请配置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范围及标准
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范围及更换标准按照《长江大学行政办公
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及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执行。
二、申请配置原则
1. 新增行政管理人员的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
2. 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已有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的更新;
3. 其他需要配备的专用行政办公设备、家具。
三、申请流程
1. 填写《长江大学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申请表》(详见附件2);
2. 申请批准后,单位资产员按规定办理旧资产的报废手续;
3. 单位资产员办理新设备、家具的领用和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附件1:《长江大学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及管理办法》
附件2:《长江大学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申请表》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