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13日 15:34 点击:
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现将实验室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全面检查、保养仪器设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修,并安排人员配合维修工作。
二、放假前要加强实验室检查和做好防护工作,如发现门、窗等基础设施存在关闭不严、晃动等情况,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封闭或固定,做好安全防范。
三、放假离校前关闭实验室水、电、气,锁好门窗,实验室主任须亲自组织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如有仪器设备需要24小时通电,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值班,保证安全。
四、教学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物质和化学试剂及化学药品,所有实验材料一律登记入库。
五、寒假要进行开放的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各学院必须明确该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进行危险性实验的实验室,实验室内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没有使用需求的实验室张贴封条。
六、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无关人员严禁随意进入实验室。
七、即日起,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随机抽查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八、寒假期间涉及实验室升级改造的,相关学院须有专人现场监管,同时提醒施工单位注意安全。
九、以上未提及的实验室有关的其他安全内容,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顺祝各位老师工作顺利、假期愉快!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