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1年03月25日 15:05 点击: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4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2021年省级一流虚拟仿真教学课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推荐条件”中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要求。
2.截至2021年4月15日,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学期等一致。
3.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的正式聘用教师,原则上应为专任教师,负责人如为正式聘用的非专任教师,在申报材料中,该负责人所在具有管理权限的高校或单位应出具其未在本单位主持或参与申报此类课程的证明材料;课程负责人应为本专业专家、名师或骨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为本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教高厅〔2017〕4号文要求的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实验研发技术、开放运行模式、实验教学队伍、实验评价体系、实验教学效果等8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同时,还应契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技术发展方向,在推进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相结合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和前景,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和专业教学需求。
5.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6.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课程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二、不得申报的情形:
1.已获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含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或以该课程继续申报其他类型一流课程的。
2.申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
3.在政治审查时发现申报课程内容存在涉密、思想性、科学性问题,或有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内容问题的。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汇总表。《湖北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1)Excel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
2.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填报《湖北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附2),有关支撑材料等附件与申报书一起上交(申报书6份,不装订,支撑材料等附件1份)。
3.视频材料。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须提供课程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具体要求见附3),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课程名-简介视频.mp4”。视频文件单个大小不得超过2GB。
四、材料上交
相关材料于4月15日前上交至行政楼南227室。
联 系 人:刘刚;
联系电话:0716-8060597;
电子邮箱:495102239@qq.com。
附件:1.湖北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附件【 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一流虚拟仿真教学课程的通知_附件.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