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15:45 点击: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校实验室及校内实习基地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运行,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长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长江大学落实〈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部门责任清单》要求,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和校内实习基地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整改及卫生清洁消毒工作。
请各单位于8月30日前将实验室清洁消毒及安全检查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南227。自8月31日至9月3日,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组织人员对全校实验室及校内实习基地进行检查。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716-8060597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