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08:35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结合目前工作实际,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与安全星级实验室评比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安全检查
1.检查内容: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检查,主要包含危化品采购、使用记录及存储条件;实验室危废专项检查,主要包含产废及处置记录;
2.检查时间:2021年10月25日-11月10日
二、安全星级实验室评比
各实验室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表(2021)》自查,提交安全星级实验室参评申请,单位组织自评后于11月3日前推荐1个实验室上报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参加安全星级实验室评选,经学校组织现场考察和质询,结合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文化月开展情况,遴选出五个安全星级实验室,进行表彰奖励。
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7168060597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表(2021).pdf】已下载次 附件【 长江大学安全星级实验室参评申请表.doc】已下载次